马术文化
中国现代养马史——军马事业的辉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一个突出的问题摆在国家领导人的面前——由于各种因素,虽然东北、西北等军区建设或接受了各地的军队养马场,但是中央政府和军方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管理非常混乱,有的由卫生部代管,有的由军区和地方共管,有的下放给省军区或军分区管理,甚至由工程兵、武装部等管理,管理很不规范。为改变这一现状,党中央、中央军委于1950年开始酝酿成立马政局,马政局成立后直接由马政局给各地军牧场供给军马种马与基础母马,进行军马的繁育,保证国防建设需要;其次,间接改良民马,满足地方农牧业生产所需要的马匹供给。
1950年7月,经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同意,转呈中央军委代理总参谋长聂荣臻同志批示:“同意军牧归军队系统领导,在骑兵司令部没成立前,拟在炮兵司令部下设一马政局,特电函达并命及早筹备组织机构接收此任务。”朱德总司令指示:“马政局归炮司领导,为加强国防建设,应将此事加以重视,改良和育成均应大力经营和发展,促其确获成就。”1950年8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部马政局成立。1951年10月1日,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通知,从即日起将原隶属炮兵司令部的马政局改属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建制,归中央军委总后勤部领导。1955年4月9日,经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批准,各地军马场以驻地地名命名,并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称号,例如:驻山丹县的军马场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丹军马场”。1955年4月29日,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决定,总后勤部马政局改编为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场管理局。1956年8月31日,国务院以(56)国办周字第52号通知批复国防部、农垦局、中央军委总后勤部,自9月1日起,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军马场管理局和下属军马场移交国家农垦部。1961年8月农垦部、军委总后勤部组织工作组分赴西北、西南、东北地区办理军马场交接手续,各地军马场被逐步收回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实现中央军委总后勤部与国家农垦部共同管理。1975年中后期,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将直属管辖的军马场部分移交地方政府,部分转交各大军区后勤部管理。
以马政局、军马场管理局为核心的军队马政机构健全后,我国的军马养殖事业开始迅速发展起来。
自我军第一个军马场牡丹江军马场建成后,依据全国各地的自然条件与历史条件,也根据国家国防建设的需要,全国先后建成近六十个军马养殖、繁殖与改良场(其中部分由于种种原因被先后撤销或撤并)。其中,直属中央军委总后勤部管理的有45个,受军区军分区管理的有10余个。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养马场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延续2300多年的国家养马场,在历史时期发挥巨大作用的养马基地继续发挥其养马作用。新疆、内蒙古、东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养马胜地,新中国成立后,分布在这些地区的军队养马基地数量众多,仅仅东北三省的军马场就达10余个,内蒙古地区也有10多个。甘肃青海等地虽然军马场数量不是最多,但是规模却是我国最大甚至亚洲最大。国民党统治时期建成的军马养殖场、改良场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依然发挥着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将军马养殖作为国家安全与军队常规化战争的重要武力给予了非常重视。除筹建军马场外,对军马马种的改良与发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下述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军马繁殖工作,借助当地土马与民马的资源优势,引进国内外优秀马种进行人工杂交、横交与回交,提高军马性能;二是加快军马的产出速度,加大产出数量;三是根据国防军队后勤保障建设需要,加快马骡、马驼的后勤运输力量的繁殖速度;四是加快马的繁殖技术研究力度,将马的繁殖技术发展起来并保持在世界前列。
自抗日战争结束后我国开始筹建军马养殖场起,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军马养殖数量与质量都得到了大幅提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军马事业的发展最伟大的成就还体现在军马改良技术的提高与现代化技术的应用上。1985年,我国培育的山丹马、伊吾马与中国的“两弹一星”同时获得中国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与我军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新中国军马培育与繁殖已经最大程度地适应了我国军人的使用与装备。以山丹军马场一个军马场为例,1949年至2001年为国家提供的战马总量达到63046匹,马骡96390匹,总计近16万匹。全国军马场为我国的军队建设与社会建设以及国际援助等提供了数百万匹良马。(马术杂志,文/王红玉)
编辑:王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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